到医院探病人的时候,在停车场,我女儿(20个月多)站在一部轿车后面等我母亲,没一会儿轿车突然倒车,因为个子小,司机没看到,就把我女儿撞了.孩子也太小,不会说哪里不舒服,虽然送医院观察几天后没有查出什么大碍,但女儿却受到了严重的惊吓,现在看到轿车就只往大人怀里跑,听到大声讲话也会吓得大哭, 对方也在催促把事情早一点解决,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虽然女儿现在没什么大碍,但所撞部位是腹部以下,担心等她长大了会影响发育之类的.如果我们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失费和女儿营养费3000是不是合理?期间的治疗费虽不多,但都是对方支付的.另外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可否把如果女儿若干年后因这次事故所引发的后遗症要求对方继续治疗呢?谢谢,因为从来没碰到过这种事,还要注意哪些事项麻烦律师提醒一下,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