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 律师您好! 我有一问题想咨询:B向A多次借款,分别请C D E F G担保,B前后借款达20多万后逃之夭夭,借款到期后A通过请黑道,法院起诉等方式分别向C D E F G等担保人追回钱款。问:1.B已将钱款挥霍光了,无偿还能力,犯合同诈骗罪吗? 2.B如被认定为犯合同诈骗罪,那么A在这当中扮演了何角色,他是受害者还是帮凶,他有过错吗? 3.C D E F G等担保人无法向B追偿损失,几个担保人怀疑A和B搞合伙诈骗,想联合起来反过来向A追偿,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注:C D E F G等担保人持有的证据是B当初写给A的几张借条和A写给担保人C D E F G替B向A还款的收条.有一个重要环节是:E F G担保的三笔都是在C D担保的两笔到期后B不还,C D替B向A偿还了以后又借的,前面两笔情有可原,后面三笔不是明坑人吗?A也向我们明说:只要B找到担保人,他还会借钱给他。这种现象可以在没有直接证据情况下推理为AB恶意串通吗?A可是明知B没有偿还能力还借款给他啊!我本人就是C D E F G等担保人之一,苦闷死了。我们该怎么办?急!!!1

公司企业
2009-02-21 18:10:0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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