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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95年从村里购买了一座28KW的小型水电站,电站始建于75年。原电站没有任何证照。 我买后,由于不懂法规,已没有办任何证照,但一直在运行。到了今年,有一开发商来开发水电,政府将水资源拍卖了。现在,我没有水,电站就变成废铁了。 政府告诉我:给我5000元补偿就行了! 我想不通,请问:我可以请求赔偿吗?不赔偿,我又怎么办?我找谁赔偿?

损害赔偿
2008-10-31 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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