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事情的大概是这样的:我现在住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大姑的名字,这个房子是爷爷奶奶留下的,爷爷奶奶去世后,大姑顶替了爷爷的工作,几年前我家搬迁住进新楼房(搬迁前后我家一直住着这套房子),由于是厂里房子,所以用大姑的名字买的(对厂里的职工有优惠,不是厂里的也可以买,但是价格会贵些),钱是我家拿得,现在,我们想把房子过户过来,大姑说要等到我弟弟十八岁以后,落到弟弟的名下,之前他已经答应我爸爸,把房子过户过来,现在他总是推搡,我们有些担心,所以我想和大姑立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字据,或是证明钱是我家拿的,或是证明到我弟弟十八岁后过户过来,总之我们想有个证据。(我父亲现在是肝癌晚期,我妈和我担心以后再有什么变化,所以很着急,爸爸现在也常为这事烦恼,我们想尽快办理此事,让爸爸舒心的度过余下的日子,我想这是我作为一个女儿能为爸爸做的最后一件事了!希望徐律师能尽快给我答复,不胜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