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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小户型房屋,在海淀区,5月10日,中介公司带着客户来看房,后经协商客户同意出114.4万购买我的房屋,因为当时我的房屋办有贷款房本在银行抵押,于是中介以购买合同面积签署了一份存量放买卖合同上面标明面积为57.22,房款为43w(称这样是为买方避税),另签署了补充协议,其他房款已补偿金形式支付给我们。双方约定5月20日我们结清贷款当天取得房本后,办理银行托管房款。中介没有将付款时间写在合同里面。15日中介称买方要出差,故要拖到29日付款,我们没有办法只好答应,后20日取得房本后我们看见房本上面积为56.04,不清楚什么原因,第一时间让中介跟客户沟通,客户现在要让我们给他降价,但当时约定是整套房屋的面积,并没有约定每平米单价,我们也同意降价1万元作为补偿,可是对方一直拖着不给答复,因为我们着急要用钱,对方若一直拖着我们该如何处理?

公司企业
2008-05-22 15:21: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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