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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6年开始在一韩企工作,到08年1月,我又跟公司签立了2年合同,即从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今年我负责的全年业务也快做完了,但是此时领导却想要我辞职,我觉得此时离开不合理,本来我们的工作就是上半年,我刚要完成他要我离开,除非他补偿我合理的钱。弄成现在这样,我也不打算继续干了,但是要离开我也想从公司拿到合理的补偿,请问这种情况我能拿到最多多少补偿,我该怎么办? 我工作时间加一起大概有2年了,领导也给了我一个别的选择就是调别的部门,但我怕这也是逼我离开的另一种方式,所以我考虑后觉得离开是最好选择,但我不甘心今年业务做完时让我走,所以我想多得到一些补偿! 问题补充:我们的工作性质就是上半年忙,现在我业务也完成得挺好,领导为了让我离开在工作中挑我无数的毛病,这也让我防不胜防,现在也摊明让我离去,至于赔偿没有细谈,但是公司以前也有过案例,一个经理也被领导无故排挤开除,最后补偿了半年的工资!我这个情况不知道能拿到多少?

证券投资
2008-05-15 10:33: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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