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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7年5月2日购买,天语S951一手机,7月1日照相功能进行维修,维修结果不理想,进行第二次和第三次,只到今年又送回购买处维修,结果说人为,不保修,需修理费,我觉得这样的说法让人不能接受,但我的购买发票又丢失了,这事我不知怎么办才好,所以想求助于你们,

证券投资
2008-05-09 13:13: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