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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鱼洞认识个女《是做小姐的》的通过QQ上网知道她姐姐在找她?我就通过QQ上网告诉她姐姐我知道哪个女的在什么地方?叫她给我3千元我就带她《姐姐》去找她?她《姐姐》同意。她《姐姐》同意先过我2千叫我先带她《姐姐》去找到她在给我1千。在过2千的同时警察局把我带走。在警察局我同我朋友向警察说了经过。我朋友还给警察打了两皮鞭,最后警察叫我们交4千元他们《警察局》把这这事压下去。给了钱警察局的人也没有给我开什么发票。交了钱过后还叫我带他们《警察局》去找哪个女的?

刑事行政
2008-08-01 13:08:4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请用规范的词语详细说一下
  • 你没有什么违法之处 不用交钱
  • 首先,从道义上讲,你的做法确实不值得提倡;其次,单就要钱这件事,你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你有其它诸如嫖娼等违法行为的话,公安机关应当对你进行治安处罚。
  • 首先,从道义上讲,你的做法确实不值得提倡;其次,单就要钱这件事,你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你有其它诸如嫖娼等违法行为的话,公安机关应当对你进行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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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