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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上周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中介当时推荐的时候说该房有部分家具,所以我才去看房),看后比较满意,于是签订了购买合同和缴纳了1300的定金,合同约定4月22过户。但卖家在合同签订后告知要搬床,通过中介协调后卖方同意不搬。但是我在4月19号的时候再次去看这个房子的时候,发现卖家将一张床和柜子私自搬走,并且卖家提前并未告知中介和我,4月19日在三方在场的情况下协商,由卖家将搬走的东西还回来,并签订了物品证明。到了4月21号下午,我又通过中介要求卖方在22号过户前将东西搬回。但22号约定过户时间前2个小时我再去看房子的时候发现卖方并未按约定归还物品,我再次要求在当天能过户时间钱将东西搬回来我就前去过户,卖方到下午5点后任然没有归回物品。请问这个房子要是我不要了能构成违约吗???

公司企业
2008-04-27 20:24:5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应该不违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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