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我在**路**电器店买了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电器,由于当时冰箱(**牌)没货,在我要走的时候,销售人员把我叫住说订货的话可以在两周内送货上门.
于是,我就订了货,但在4月3日,我再次去**店确认是否可以按时到货时,被确认告之,到货还需要一周时间,我定的货不能按时送到,由于当时我对他们的信誉度表示怀疑,所以我让他们确认并立字据说如果不能按时到货,将免费送我一台冰箱临时使用,待货到时再换回去.四月10日,我再次上**店确认到货时间,
仍然被告之,无法按时送货,且他们当时反悔不同意送我一台冰箱临时使用,后经过我投诉到**客服,经过调节,他们在四月十日送了一台
冰箱先临时给我使用,同时,再次确认,在五一之前一定会把我定的冰箱送货到门。
现在已经临近五一,我今天再次打电话确认是否我定的冰箱已经到货,仍然被告之没货。
我已经明确告之**客服,如果五一前没有送货到我家来,我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我的权益,并会把此事投诉到相关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