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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打一场离婚官司,我是被告。我和她是在2003年6月拿的结婚证,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也没有共同财产!后夫妻感情不合,2003年9月因为某些原因一时糊涂给她写了一长5万元欠条,欠条上面的日期还在她的要求下写成了2003年4月!可我并没有借他一分钱啊!后来为了取证我多次给她打电话并录音,在电话你我多次问她这方面的问题她总是回避或是把话题叉开(她是有一定防备)比如说我多次问她“我没有借你5万块钱你为什么要害我?”她总是把话题叉开或是不说话。一共录了十几个小时,整理出来的重点部分有2个多小时,都是关于这5万块钱欠条的问题和其他她在法庭上说的假话的问题,今天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法院判我还她5万!冤啊!因为我的录音证据交的晚超出了举证期法院没有采用! 大家帮我出出主意啊!如果上诉的话我的录音证据会被从新质证吗?还有就是我的录音证据只能间接的说明问题是否会有效呢?她这人精的很在电话里一直都没有承认! 但是在电话里我怎么问她,怎么骂她不管我是好态度还是坏态度她都不正面回答也不反驳,问她一遍这样可能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但是我问她了几十上百遍她都这样啊!就算是傻子听了也因该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吧! 请大家给我出点主意啊!给大家鞠躬了!

婚姻家庭
2008-03-26 13: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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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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