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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是2007年1月结婚的,婚前丈夫有写一份保证书,内容是这样的:我与***结婚,婚后居住地为安徽省宁国市内,决不变更居住地,更不会抛弃妻儿,自己独自离开安徽省宁国市,如有违反,将赔偿妻子人民币5-10万元整。 现在的问题是他不想在安徽省宁国市居住,并且也独自已离开了,现在我和孩子在宁国市内,我不想和他一起去别的地方 他已违反了他的保证内容 请问我通过他的保证书能获得自己的权益吗?(让他回来或赔偿金钱) 谢谢了

证券投资
2008-03-24 18:10: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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