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条是 培训服务器与竞业限制
乙方(我)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公司)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2008年5-2009年5月 。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2000元,对已履行部分服务器的,按照服务器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请问】 这里的培训是什么意思?送我去学习还是什么的?没有送我去,我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的话,我还需要赔偿他不?
【困扰的问题】如果不需要赔偿的话,他拖我的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怎么办(正式工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那么他会扣住我这个月的工资)?请律师帮忙解决下这个问题,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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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此处的培训应当依据你们的具体约定判断,如果没有实际聘请他人培训,你可以不支付违约金.
你可以提前30天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如果没有通知,用人单位有权要求你履行合同,并赔偿,由于你未履行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
用人单位无权扣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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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