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前妻于2007年9月在法庭协议离婚,孩子当时仅18个月,由女方抚养,我在每周六、周日带孩子回家居住,节假日一半时间到我这居住。协议离婚后,女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非要重新签署新协议,被我拒绝,结果其及其父母全家不知去哪里,从离婚自今我无法看到孩子,抚养费也交不出去。去当时调解的法官处咨询,法官说孩子不是物品无法强制执行。

涉外纠纷
2008-03-13 13:53: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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