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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2007届计算机专业的本科毕业生。07年1月底经学校系引荐到北京某培训学校进行软件工程师的培训。培训费用为9000元,食宿自理。当时招生简章上明确说明了培训的课程和进度,但是到最后起码少培训了40%的内容。另外进度也是不对的,就是和招生简章上的大部分不吻合。 当时签了两份合同,一份为就业合同,约定了培训完成后两个月内保证就业,月薪不低于2000元;另外一份为欠款合同,约定工作以后每月偿还1000元,直到还完。因为这两个合同都是在没有到北京前,完全在招生简章的引导下签定的。现在招生简章是不符合实际的,夸大的。

行政纠纷
2008-03-04 15: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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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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