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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女)几年前认识一个男朋友,由于父母的反对,使她有逆反心理,于是和男友到他家,一段时间后男方说要结婚,女刚好20岁,可男方的地方民政部门规定必须要23周岁才能登记,所以就伪造了女孩的身份证和介绍信登记了,后来女孩父母把她找回去了,几年没联系了,听说男孩又结了婚并有了孩子,他说和女孩的婚姻关系已经结束了,他自己就解决了。 请问:1.双方当事人用的假的证件进行登记,这样的婚姻是否有效? 2.如果他们的婚姻是有效或可撤消的,在双方当事人没有一起到民政部门去的情况下,男方可自己撤消这段婚姻吗?

婚姻家庭
2009-05-18 1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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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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