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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 恭祝您新年愉快! 我于去年9月中旬入职武汉的一私企,任职于公司技术部。因公司技术部在年前仅我一人,所以我经常加班,截至到去年腊月二十八日,在为期接近五个月的工作时间中,因公司业务繁忙,我仅休息了一天半,公司每个月也按单倍工资给我发放了加班费,包括去年国庆节也只发放了单倍工资。公司已于去年年底换了总经理,现任的领导无方,我觉得在这公司无法继续工作,就申请辞职,公司领导不批准,原因是我参与了设计的一个项目还未完全竣工,但我到该公司任职接近六个月期间,公司除与我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外,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规定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但是我进入公司半个月后,公司就给我调整了工资待遇,视同转正,但是现在公司已经换了总经理。我的月工资是由1600元的基本公司加上1100元的奖金构成,但是公司后来招聘了一些同等岗位的员工,其工资都是2800元以上。

证券投资
2008-02-24 22: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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