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2月1日以前是否存在事实婚姻?如果存在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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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依据及认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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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老婆要跟我离婚,我们的孩子才两岁三个多月,如果通过诉讼,儿子会判给谁呢?还有,孩子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吗?请帮助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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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尽快帮我解答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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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律师尽快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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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法院一般会考虑你夫妻俩谁的自身条件对孩子成长更有利,来考虑儿子应该判给谁来抚养。2、孩子不能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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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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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9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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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 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则视为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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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基本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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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了,如果要离婚,应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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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2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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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