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7月29日晚上7点在淄博临淄区辛河路段发生车祸.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7月29日这天是我在单位值班,我上班是24小时的,我的工作是开车.当时应该是下午4点左右的时候我朋友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开车去送他出去办点事,我说我正在上班不能开车去送你,可是他连续给我打电话非要让我去送他,我没办法又是朋友最后就答应他说等晚上7点的时候我去送你,到了晚上7点的时候我没经过领导同意就擅自开公车去送我朋友,到了朋友那里当时他正在和另一个人在饭店吃饭,我就说你快点吃,我现在正上班,送完你我还得赶快回去单位,这时候我朋友一把把车钥匙拿了过去,我说不让他开,可是他非要开,我只能让他开了,我朋友有驾驶证开了6年车了,当我朋友开车行使到辛河路段的时候,由于没发现前面的车,处理不当,我们的车直接撞到了前面农用3轮车的尾部,农用3轮车的后斗子上拉着木头而且还拉着5个人,车上的5个人都被撞到了地上,这5个人只有一个厉害是脑出血,其他4个人都没事皮外伤.我朋友的一个眼睛瞎了其他没有伤,我是副座我就厉害了,我的左腿3度烫伤很厉害需要植皮,我的右大腿右小腿全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已经花了很多医疗费了,最要命的是骨折的腿很厉害,虽然现在骨头都接上了,但是腿现在根本圈不起来,有可能就成个直腿了不打弯.我们单位的这辆车关键还没有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