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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农民工,8年前进一家单位务工至今,没签过合同,没交过保险,新法实施了,我不知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单位是一家教育后勤服务公司,系原市教委招待所拆迁,职工下岗三年后,在2000年经教委帮忙承包一学校食堂,组建教育后勤服务公司,我既是此时作为厨师被招进去的,当时的经理说单位刚刚开张,待来年经济情况好转,就为员工办理劳保,可是当年餐厅经营一团糟亏损严重,第二年就换了经理,第二年经营情况有所好转,可经理又以单位马上要改制,目前情况不明,待改制之后再考虑此事,这样一直往后拖,经理换过几任,以至现在说也说不清,原本新法出台我们好象有点盼头,他们居然以年底没几天了,等过了年开学后\\\\\\\"再说\\\\\\\',这样他们又少交两月的保险.另外06年底快过年时,在年终会议上,公司老总曾在中层干部会议上亲口答应,中层以上零时工干部07年解决保险问题,以每月300元的标准补钱给我们,但是要等到年底一次补给,可今年年底就这么几天了,他们居然不提此事,看来是想赖,我年后打算不干了,可我又不甘心就这么被他们压榨.欺骗.

其它综合
2008-01-23 21:04: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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