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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5号我租了房东的房子,签了一年的租凭合同。缴了300元押金,一季度房租1350元。现在只住了两个月零几天,我要退房。房东要求我赔违约金(全年房租的10%)。首先他的房子水电气费用太贵了,这是我不想租了的原因,当时租的时候房东根本没有提过出租的房子有公摊水电费。国家收费标准水是2.80元/T,可公摊下来是3.96/T。现在房东要求我赔违约金,我可以不给他吗?

知识产权
2008-01-25 09:22: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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