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我家是做水果批发生意的,在山西芮城一个比较信得过的私人货运部,请了一辆能装备16.5吨的货车,并且3方都签署了由货运部给的协议,当该车2007年12月29日从洛阳开往江西吉安的途中出了车祸,具体原因还不清楚。事发到现在1个礼拜了,车主见不着人,只听说拘留了一个司机,该车在交警队扣留,现在多方打听到该车注册了某运输公司,但是这运输公司也没跟货主取得联系。请问,我这样有权报案吗?还一个现在这一个礼拜内,收集好了卖水果农户的证明签字,水果的重量跟当时的价格都齐全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找公证员公证吗?怕不能成为有效的证据,当时3方签署的运输协议也在。还有一点现在听说,该车注册的运输公司,已派人去事发点所在的交警队领车子了?请问他们有权领取吗?在没有赔偿货主前,货主可以通过交警拍卖该车吗?望请律师请教!

行政纠纷
2008-01-06 20:13: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