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现在有个问题想咨询您,我母亲是哈尔滨市香坊食品公司的职工,2006年香坊食品公司并轨,我母亲等100多职工下岗了,当时按照工龄计算,我母亲得到14000多的赔偿(对不起,我不懂得应该叫什么,总之是买断工龄的钱)但是实际发到母亲手上只有2000块左右,(其他职工也是一样),当时香坊食品公司负责人说,扣除的钱是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当时曾觉得不合理,找过律师打官司,但是没有律师愿意接,所以这100多职工只能服从,办理完保险之后,我母亲和其他职工曾到哈尔滨市社保局打出了社会保险的个人流水帐,并且在哈尔滨市劳动局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显示,所有职工的社会保险都已经缴清,并且在手册每一页的手写缴款记录上都有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养老保险结转专用章,但是在今年母亲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却被告知并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单位应缴的和扣个人款应缴的),其他人也发现同样的状况,找到哈尔滨市社保局,却被告知与他们无关,现在投诉无门,想请问 阚律师我们应该向哪里追究责任呢?
-
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这是食品公司的违法行为,还要看哈尔滨市社保局出示社会保险的个人流水帐是否属实,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需要你可以电话咨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