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孩子11个月,他在外地,居住满一年)
我想问:我要离婚,我要孩子,协议不成,在哪起诉?怎样才能离掉?送达不签收怎么办,可以公告送达吗?
我要是起诉,法院会怎么判?一次可以离掉吗?
谢谢!
[[i] 本帖最后由 fybaby 于 2008-6-3 07:46 P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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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 孩子2岁以内 原则上归女方 一次离掉的可能性不大 但6月第二次起诉 一般都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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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请律师助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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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在哺乳乳期内,原则上随女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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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女方,孩子应该归你抚养,建议你请律师助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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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女方,孩子2周岁前,一般会判决归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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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