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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成都二环路东二段麻石桥的一处地段修建了员工宿舍及厂房,员工在那里一住最短的也有30年,现公司将地卖给其他人,决定要么给每户6至8万打发员工离开;要么在靠近华阳的地方找房子给员工住,据了解,公司找的房子是当地居民自己修的房子,没有产权等一切手续证件,且居住面积在37平方左右。员工对此决定不满,并不予合作,公司于11月27日凌晨4点过带100多名打手和民工强行拆宿舍区,并打伤员工多人。

刑事案件
2007-11-27 19: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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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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