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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国企合同工,企业效益不好,全员停产放假.放假前合同期已过6年,没有续签,仍在厂工作.前两个月得知企业已卖,厂里用拨过来的款,偿还了欠工人的工资和其他的清欠项目,剩下来的作为企业补偿款,分给了全民工.把我们120个合同工提了出来,没有我们的.后来问过原企业领导,他含糊其词,让找买方和买方的上级,找了买方和买方的上级单位,说是你们原企业的事,他们不管,或是在研究研究.就不了了知了.他们互相踢球.下个月钱就发下来了,在晚就没有用了.我们该怎么办?现在的劳动法还分什么工吗?办案是依据案发时间段的法律吗?我们有事实劳动关系,怎么对我们的态度就不一样了,命苦啊.

损害赔偿
2007-11-15 22:00:0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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