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合同期签到2007年12月30日,至今公司没有通知是否让继续工作还是让走,工资每月发放,社会保险没有当时签合同时说保险自己交但是合同上没有注明
1.在没签合同这段时间,如果公司让我下岗不付工资,我通过法律想赢,胜的积率是多少?
2.在没签合同这段时间,如果公司让我下岗不付工资,我是否能要求公司赔偿我的社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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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你08年2月后的双倍工资
2.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会保险。
3.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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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你(从今年第2个月起)的双倍工资,并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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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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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分不清楚,无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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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签订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你今年的双倍工资,并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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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讲不准上班,你就继续上班,上班期间有劳动关系,不签合同就付2被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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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