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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天津市蓟县、宝坻警方通力协作,通过两地“110”系统及时沟通,迅速处警,在第一时间内将信息传送给参战民警,3名持械伤人抢劫案件嫌疑人在两地警方精心布控的天罗地网下,于案发后3小时内被擒获。   9月7日零时许,蓟县分局“110”接报警称,蓟县城内西关一副食品商店刚刚遭3名男子持刀抢劫,被抢走现金2400元、手机一部及香烟4条,抢劫过程中店主妻子被犯罪嫌疑人用刀刺伤腿部。接报后,“110”值班民警迅速指令刑侦支队和属地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并根据事主提供的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迅速向巡警支队、城区3个派出所下达了紧急布控指令,同时部署了各卡口紧急上卡堵截。零时50分,现场民警通过询问进一步了解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110”值班民警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布控堵截的各单位民警。   1时30分许,文昌街派出所民警在对蓟县汽车站走访调查时,获取重要线索,3名与嫌疑人体貌特征相符的男子50分钟前租乘坐一辆出租汽车离开蓟县城区。该所民警围绕这一线索展开调查,了解到搭乘嫌疑人的出租车已到达宝坻汽车站,3名嫌疑人已下车。蓟县分局“110”值班民警在接到这一情况后,迅速与宝坻分局“110”取得联系通报案情,请求协助。随后宝坻分局立即布控,3时许,宝坻分局宝平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一网吧清查时发现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从3人身上搜出钢珠枪1把和匕首3把,并当场查获被抢香烟。蓟县分局在得知情况后,连夜赴宝坻将犯罪嫌疑人押回。经突审,3名犯罪嫌疑人为河北省海兴县人蒋某某、田某某、路某某,3人除对当夜在蓟县实施持械入室抢劫伤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外,还初步交代了伙同其他几名嫌疑人在市区及塘沽区等地结伙抢劫作案10余起的犯罪事实。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审理及涉案其余犯罪嫌疑人追捕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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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4 12:12: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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