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经市某劳务公司介绍准备赴新加坡,费用为三万八千元。经过面试被录用,签订了月工资为六百五新元的雇用合同(1新元合人民币5元)先后交纳了保证金两万元。在办理护照时,公安局的人提醒我说该公司收费太高,超过国家劳务费用的有关规定。后来我登录出国劳务网,发现该公司也没有劳务输出资格。我想要回所交费用,又担心签订了合同,能否要回。请帮我分析一下我该怎么办。拜托!

知识产权
2007-10-22 07:46:3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