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0几号左右,住在我家后院的邻居找到我爸爸称要盖楼房,当时表示不会占我家的地.我爸爸当时也口头表示院墙以内是我的,院墙以为我不管(我家后院有面墙是我家的)当时邻居也答应了.通常来说盖房要有住房两边的住户签字同意后才能盖房,但是邻居没有在我爸爸签字同意就于第二天开始动工.动工后不仅拆了我家院墙打地基时还超过院墙的一匹砖距离.由于当时爸爸起早贪黑在外忙碌没有时间管家中的事情.现在房屋已盖好,是个5层楼房,盖得房子窗户全部朝西(面对我家这边).最重要得是我家已经交了10多年得地税.现在想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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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他家的房子是否经过了审批,如是只是越过了一点,又有审批手续的话,拆除不可能,只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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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平山焦田买了两间住地:平山龙城开发LC-5区。有政府的规划证。在一个月前被人占建,当时我已书面告知规划局领导。现在占建者无法无天,无视我们的政府!我们出钱买地皮,就是为了有个安乐窝,现在被人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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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