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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昨天通知我因前台营运调整需要解除劳动合同. 今天去公司办了手续. 公司只赔偿了我3个月基本工资(3年工龄)

公司企业
2007-10-02 11:04:1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解除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没有正当的理由解除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而且没有提前告知你,那么公司则是一种违约行为,你可能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执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单位可以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这样就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了。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种形式。补偿工资应包括资金其它津贴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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