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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朋友说他的移动代理店要转让,因知道我想开一个这样的店,所以问我要不要,因是朋友的,我只用了一天时间就与对方签了转让合同.合同中明确:她以44000元人民币将移动代理店经营权转让给我,相关费用一并转让,转让费44000,其中含她交给移动公司的一万元.还定了违约责任:一方如有违约,赔偿另一方违约金一万元整.可是没等几天,我拿到她与移动公司签的合同一看,合同上违约责任条款中明确写到:乙方协议期内单方面终止协议或私自转让特约代理店,乙方所有保证金抵作违约金,甲方移动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这一点在转让时我一点也知情,我觉得这样下去我担有太大的风险,我想同她解除合同关系,请问我与她签的合同有效吗,是她违约还是我违约,我如果打官司,我的44000能要回来吗?

知识产权
2007-09-18 08: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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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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