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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请帮帮我, 我的朋友在6年前办理的离婚,有两个女儿协商有男方抚养,而后复婚,但没有重新办理结婚手续,又生了个儿子。我想问:1、我朋友现在的这种婚姻是不是属于事实婚姻?2、那么他们的财产怎么分割?3、孩子怎么分配抚养?(如果说男方抚养2个女儿,女方抚养儿子的话,男方还需要给女方抚养费吗?4、我朋友现在已经有意中人,那么他的意中人是第三者吗?对他离婚有什么反面的影响吗?5、假如女方的父母想告男方包二奶,那么此罪名能否成立?谢谢!着急!

婚姻家庭
2008-03-26 13:47:10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1、不属于事实婚姻,由于复婚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属于同居关系,现在想分开,可以随时分开,不再来往,因不是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要求离婚的问题;
    2、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否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孩子抚养问题及抚养费的担负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各自的优先条件来处理,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处理;
    4、你朋友的意中人不属于第三者,由于你朋友的双方并不是夫妻关系,所以男方的行为也不属于日常生活中所讲的“包二奶”,不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5、若同居双方能够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可以协商解决,若因此发生争议,可以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 谢谢!棋天大圣!
    上个月的时候我朋友回家买了套房子,虽然没有房产证,但好象是办理了公证,房子上的名字是我朋友和他现在的媳妇的。离婚的话房子是不是一人一半呢,如果一方不要房子,是不是可以把房子折现金对付啊?
    现在我朋友受到女方家里的要挟,说要到法院告他,和要他手里的所有现金才可以离婚,这种情况女方属于什么行为?我朋友怎么办?
    即使他们不是事实婚姻那么他们离婚还需要到法院办理吗?
  • 纠正一下,他们只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问题。房子上的名字若是你朋友和他现在的媳妇的,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不要房子,可以由另一方给付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对于女方的要挟及要求,我认为是不合理要求,你朋友可以根据情况或者协商、或者不理,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对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若单从双方的同居关系来讲,无需到法院解决,不再来往即可,法院对于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也不予受理,若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或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法院对于一方的起诉是可以受理并作出判决的。
  • 现在是女方故意将离婚证明销毁,法院是否有存根记录承认他们确实是合法离婚的呢?
  • 如果过去是经法院处理离婚的,可以在法院档案部门查找到离婚的裁判文书,用以证明合法离婚的事实。
  • 唉,真笨
  • 没有结婚,谈什么离婚啊
  • 大圣所言甚是
  • 同意楼上意见。
  • 1、不属于事实婚姻,由于复婚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属于同居关系,现在想分开,可以随时分开,不再来往,因不是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要求离婚的问题; 2、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否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孩子抚养问题及抚养费的担负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各自的优先条件来处理,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处理; 4、你朋友的意中人不属于第三者,由于你朋友的双方并不是夫妻关系,所以男方的行为也不属于日常生活中所讲的“包二奶”,不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5、若同居双方能够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可以协商解决,若因此发生争议,可以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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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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