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本人是兰州市诺基亚客户服务中心的一位负责人(但并非法人)。我单位工作性质:对使用诺基亚手机的用户提供三包内外的维修检测。我单位营业厅面积30平米左右。
今天下午,我客服中心在营业期间,店内客户较多的情况下,有位工作人员因忙乱、疏忽大意,在接待某一用户时,不慎将其放在工作台位上前来做维修的机器丢失,发现后,积极寻找,但无结果。因此,我中心这位工作人员当即向该客户表示歉意,后愿意自行承担该机的赔偿责任,让客户在明日到我中心当面领取赔偿后的全新机器。但该客户对此却不认可,表示其手机是在我服务中心内做维修的,因本中心未建立监控和保安措施,导致其手机丢失后无法确认当时情况。因此,此事因该由我单位全权负责,并且提出除赔偿新机以外的其他损失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