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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无助的人请求帮助,请律师先生解答,谢谢您! 我和现在的妻子是大学时相识相爱,为了爱情,毕业后我随她一起来到无锡工作,她是无锡洛社人。我是江苏泰州人。工作半年后,她提出结婚事宜。我是苏北人氏,本身家庭贫寒,家里父母爷爷奶奶为我和我弟弟的上学耗尽心血,为了我能上大学,我的弟弟辍学了,跟随父亲一起打工。当时和她家谈到结婚事宜,我家实在再也拿不出钱来供我结婚,更别提买房子。因此她和她家就提出要我做上门女婿,否则就分手,让我很心痛的是,她一句话都没有替我讲,不顾我的感受,和她家人一起逼迫我。也许是我当时太过痴情,太过看重和她的感情,再加上不愿意家里人再为我承担压力,因此答应了她们的要求。我也回家说服了家里人,我的家人也无奈同意了。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孩子随母姓,但是对于我的上门女婿的身份在我老家以及公司和社会场合上不于公开。婚后我们的户口均在洛社。 有关我们的共有财产状况如下: 1. 结婚前,她家人口头承诺为我们两人购置婚房并进行装修。(结婚时,我家未收取她家的一分钱财,包括礼钱。) 2. 她父母于2005.1.4以她的名字在售楼处交纳了定金2万元,我们于2005.1.14日领取结婚证,然后她父母于2005.1.30在售楼处以她名义交纳了首付款176015元,付款收据上署名是她的名字;同日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上为我们两人的名字。同时有中国农业银行公积金贷款29万元,在与农业银行的贷款合同署名为她的名字,但是我们随后又以夫妻名义办理了公积金定时交纳冲抵贷款业务,于每年4月和10月,我们双方的公积金自动冲抵贷款。 另外于2006.9.3交纳契税9656元,且完税证上署名我们夫妻两人名字。 3. 2006.7至2007.3她父母出资进行了装修,装修公司装修费用为4万左右,在装修公司收据上该4万元署名为她父亲,但是其它装修材料(包括地板,瓷砖,家具等)约4万左右基本是她父亲出资,我在装修过程中只出资一小部分,但是由我个人去购买,购物收据上基本署名是我的名字。 但是,现在所有的收据包括购房合同以及相关资料全部被她偷偷拿回家。我身上没有一份收据。 4. 农业银行的贷款一共15年,于2005.3.1开始,每月大概2000元,到2007.6月,一直都是我出资在还贷款,我剩余的收入主要用于我们的日常开销,我没有一点积余,她的部分工资也是用于我们的开支和装修。 婚后于2006.7.20生下一女,随母姓,婚后双方生活尚可。但是,她于结婚后在公司公开宣扬我是上门女婿(我们在同一公司上班),没有遵守当初结婚前的约定,给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和伤害,同时我的家人在农村老家也同样遭受着别人的冷眼,我实在非常不忍心我的家人在为我付出了如此多的情况,还要让他们为我背负如此沉重的思想负担。因此她生孩子前后我一直向她提出孩子要改姓氏的问题,她一口回绝,当时一直考虑到她的身体,因此没有刻意强迫,也就作罢。但是我平时在公司经常听到别人在背后的议论,我的思想负担越来越重,同时2007.6我的爷爷也查出得了胃癌,他老人家有一个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我的女儿能够跟随我姓,他希望他能在临死前我能帮他了却这个遗愿。 因此我下定决心,于2007.7月向她家正式提出女儿改姓的事情,条件是我放弃我所拥有的共有房屋产权,其它我力所能及的条件我也可以答应,我甚至表示我以后还可以帮忙每月偿还部分贷款,我负担孩子的所有费用,只要她们愿意改姓。但是她们一口回绝,并称除非我家出钱把现在的房子买下来,或者现在的房子产权全部归她,然后我家再另外买一套房子。她们明明知道我们家没有这个能力,还是提出这样的要求,说明他们根本不考虑别人的感受,根本不想解决问题。但是我考虑到女儿还小,一直不忍心下定决心提出离婚。 后来,经过我的努力,他们在7月底声称同意我的要求,只要我同意把现在婚房的产权让出,约定该房产为她的个人财产,她们同意给孩子改姓。我说把这件事情去进行公证,他们也同意了。 谁知,这几天她们又反悔了,声称一定先仅进行房产公证,公证该房产为她的个人财产,在公证后办理完一切手续后,再坐下来和我谈孩子改姓名的事情。我明白,他们是既要房产,又不想给孩子改姓。如果我先去公证房产,他们之后肯定以要我买房子才能给孩子改姓名为由加以阻挠。因此我也一口回绝,现在我们还处于僵持状态。

证券投资
2007-08-22 15:07:0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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