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发经过:房屋的用途是其他商服用地,产权人已经过世,在其生前曾写下‘固资归女儿一人所有’。 律师的解答:此话是否有法律效益,这很难说,要看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此房屋是属于固定资产。”

民事相关
2007-06-19 19:39: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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