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在2007年2月4日我岳父和我市新庄镇一开发商签定一份合同),所承包的内容是门、窗工程.合同是双方共同拟好并私自签下了,且双方还按了手指印.合同第五部分要求乙方分两次交给甲方保证金共计壹万元整,在签合同当日已交五千元,甲方的宋某已私人名义也打了收条,但是这个项目一拖再拖至今未通知进场施工,在这期间我们也多次电话联系过还去找过,可是一拖就是4个月快过去了.我岳父2007年5月30日又去找他,他说还要两个月才能开工,我岳父这下又急了. 合同上只有“一、时间:2007年3月”未详细注明开工时间;宋某是开发商代表只是听介绍人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