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一名在私企的员工,去年12月份应聘到一家报社,当时在签订合同时就说明是双休,后来单位说要求加班赶着完成任务,所以星期六也上班,但是没有加班费。今年3月我请假1天半,其中半天是星期六,但是发工资时扣了我一天半的工资。请问律师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我已经在4月16日提出书面辞呈,5月10日就可以办理交接手续!但是4月份的工资要在7月底才能拿上,因为我们单位是这个月底发上个月的工资,相当于扣一个月的工资,但是如果员工要辞职的话,工资要三个月以后才能领。请问单位的这种做法对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谢谢!

劳动纠纷
2008-05-20 15:13: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单位的这种做法不对,工资应该按时发放,加班工资也应当支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 保留好证据 以备今后仲裁之用
  • 不对,工资应该按时发放,加班工资也应当支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 这个对的,现在就维权,你饭碗不要啦?
  •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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