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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原来住彭浦新村公有房屋,和公婆住一起的,后来利用公婆的工龄买下了公房的产权,产权证上是我老公的姓名,后来我们又在别处贷款买了商品房,原来彭浦新村的房子由公婆住

损害赔偿
2007-05-21 16:48: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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