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79岁老人,有一产权平房,产权人是我自己,有三个儿子,都没有在一起住,2006年,我想把我第三个儿子的名字加到房证上,与他共同持有,于是去村里开了介绍信,由于我是朝鲜族,汉字一个不懂,也不知道介绍信上写的什么,随便就在上面按了手印,后来才知道,介绍信上写的意思是我把房子卖给了我的三儿子,还糊涂的进行了公证,请问这样的公证有法律效力吗?现在我三儿子逼我把房证名字改成他的,还说要不他就起诉,请问他能起诉成功吗?这房子还属于我吗?谢谢!

公司企业
2007-05-07 19:14: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怎么才能贷款
13345
挂靠公司买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社保挂靠公司
挂靠公司买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棚户区改造交房需要什么手续
棚户区改造房
棚户区改造交房需要什么手续
新婚姻法下房子问题该怎么算
1138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