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您好!打扰您了。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我和我爱人结婚了。我爱人是离异后和我结婚的,她和前夫有一个小孩,离婚后小孩跟着我爱人(离婚协议书是这样写的)。我和我爱人的小孩在法律上是什么关系?是父子关系吗? 实际上,我心理觉得是的。只是目前有些东西让我困惑。大概是这样的:我爱人和小孩的户口在安徽老家,而我的户口在杭州,不过我的户口是集体户口而已。现在我爱人的小孩在老家读小学3年级。我们想下半年把小孩接过来杭州读书。可杭州市教育局和拱墅区教育局都说小孩和我爱人的户口不在杭州,所以小孩要到杭州来读书,必须以外来务工人员的名义入读,手续等非常非常麻烦,而且学校还不一定接受。 因此我就不明白了,因为我认为我爱人和我结婚了,那她的小孩就是我的小孩了,我和小孩应该是父子关系,那应该可以按我的户口就近入读的。 律师,法律上怎么解释的?盼复,谢谢!

知识产权
2007-04-27 15:09: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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