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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个案例,2000年,一家老宅拆迁,定了协议,哥哥领产权证,房子给老人住,老人不在了以后,领产权证的人收回房子,可是领证时阴差阳错,是弟弟领了,到了2007年老人过世,弟弟拿着房产证来收房,哥哥认为当初有协议是自己领产权证,弟弟的房产证应该撤销,而弟弟认为他领了7年了,早已过了两年的诉讼期了,哥哥已经没有权利再要求撤销弟弟的房产证了, 现在问题出现了,如果前提是:协议合法有效.当初的确应该哥哥领证,哥哥对于诉讼时效的解释如下: 1,协议中规定领证的人只有在老人过世后才收回房子,而老人在2007年过世,哥哥受侵权的时间应该是从老人过世之时算起,不算超过诉讼时效. 2,弟弟当初领证,哥哥不知道,哥哥认为产权证是自己的名字,放在老人那里,现在老人过世,自己才知道产权证不是自己的名字,所以时效也只能从老人过世算起. 请问,哥哥上面两种说法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这场诉讼谁的胜面较大?为什么?

房产纠纷
2008-04-18 10:48:0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哥哥手上没有任何协议,是不是哥哥必输.
    答:是的。登记为你,如果要撤销的话,应该举出证据,没有协议,就没有证据证明你作为产权人是错误的,产权证就无法改变。至于哥哥一直居住,可以理解为弟弟同意哥哥和老人共同生活,照顾老人,但不等于哥哥就此取得产权证。老人过世,要求哥哥迁让是很正常的。
    2、协议与产权证,谁的效力大?两者先后次序有什么不同呢?!
    答: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产权证是产权的证明,最有效证明。协议是基础,办理产证以协议为依据。如果办理产证依据的协议是假的,那么这个产权证撤销,用真的协议办。如果协议是真的,产权证也办好了,即使有新的协议,由于产权已经是弟弟的,父亲不可以再处分房子,新的协议也是没有用的。
    3,是否还有二次分配问题,即第一次分配后,没有交付(有协议没办证),就有权进行第二次分配(又分配了他人,给他人办了证)?
    答:在这种情况下,两份协议都是真的,办理了登记的协议和产权证可以对抗没有办理登记的协议。这就是买房子为什么要登记的原因,防止一房二卖。
  • 熊律师好:
    可以这样说,本人是弟弟这一方的,当初弟弟拿房子哥哥心中并不乐意,因为本来说好是哥哥领证的,但是老人最后让弟弟领了,就这样简单,没有猫腻,现在老人过世,哥哥认为弟弟的靠山没了,就想抢回他认为失去的房子,弟弟的意思是:如果真走上诉讼,哥哥拿出当初证据(哥哥领证协议),法院是否会以时效期问题来判哥哥败诉?哥哥手中有没有这个协议,弟弟也没有把握,这个协议原本在老人手上被销毁,如果没有,哥哥必输,如果有,是否会惊天逆转???需要指出的是,弟弟领证,哥哥是知道的,只是如果在法庭上哥哥拒不承认,法庭会不会以"自已的房子怎么可能不知道上面的名字是谁,违背常理"这条理由来反驳?!

    [[i] 本帖最后由 littlehans 于 2008-4-15 11:57 AM 编辑 [/i]]
  • 熊律师,:
    1,如果哥哥手上没有任何协议,是不是哥哥必输.
    2,协议与产权证,谁的效力大?两者先后次序有什么不同呢?!
    3,是否还有二次分配问题,即第一次分配后,没有交付(有协议没办证),就有权进行第二次分配(又分配了他人,给他人办了证)?
    谢谢.
  • 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计算.
  • 你好:本案中这两种方式都难以让人采信,建议你提起行政诉讼.
    即你是实际产权人,房产部门发放房产的过程中有错误,这样哥哥能恢复产权人的身份.
  • 时效的问题不大,不知道,不起算。关键是弟弟领证(指产权人写的是弟弟?)也不是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小心,中心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你要了解当初为何交易中心会写弟弟的名字,这里有猫腻的,搞清楚再打官司。
  • 法庭会不会以"自已的房子怎么可能不知道上面的名字是谁,违背常理"这条理由来反驳?!
    这一点,可以赖掉的,登记是我的名字,反正我住在里面,产权证在谁手上我不关心。不懂法嘛。
    这个时效不是问题。
    关键是哥哥手上有没有协议,哪个协议签订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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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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