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同事的摩托车去市区玩,回来上班的途中被车子撞倒了,我同事只是一点皮外伤,我一只脚被撞成主骨开放性骨折,当时我们已经报案。
因为我7月份的时候在公司里办了工伤保险,因当时我不知道我这上班回来的途中也属于工伤保险,所以我没有向工伤部门报案,直到今年3月份,别人跟我说我这起事故也属于工伤保险,我才打电话跟工伤部门说。那边说我这已经过期,不能报销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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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重合,有认为既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赔偿,又可以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人认为差额找补.对于交通事故部分,你是无责任人,可以全额要求责任人赔偿.对于工伤部分,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如果是工伤的,再要求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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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