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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未签定合同。有一天,人事部门拿来一份合同给我签,说是为了应付劳动部门检查,签的是假合同,不算数的,不给我们一份,真的合同以后再签。“假”合同上面的规定都是按照国家标准来的。但我实际工作却不是这样的,工作时间是12小时,且没有休息日的。所谓的真合同到现在都没签过。请问律师,如果发生劳资纠纷,人事部门所说的假合同有效吗?

劳动纠纷
2008-04-11 20: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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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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