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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今年三月二十八日口头通知辞退几个员工,其它人相继走了,我向公司索要工作七年的工作补偿金,至今没脱岗。昨天找经理谈,他要求我继续在公司上班,说他不同意给我的补偿,如果我执意离开公司只能认为是我自己主动离开。我可以拒绝并继续要求赔偿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08-04-09 12:19:1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在工作中,公司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以相同条件继续与你签合同而你不同意,公司也不需要补偿。

    如果公司辞退你,最好要求公司出具书面文件,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谢谢您!
    公司是不会出具书面辞退的文件的,我就得不到补偿了吗?而且我们的合同还没有终止,是从2008年2月25日到时2009年12月31日的,我可以申请仲裁吗?
  • 一般劳动者主动辞职,公司是不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如果公司没有辞退你,照样支付工资,也没有其他违法的行为,你拿什么去仲裁?
  • 合同没有终止,无仲裁理由。
  • 你在工作中,公司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以相同条件继续与你签合同而你不同意,公司也不需要补偿。

    如果公司辞退你,最好要求公司出具书面文件,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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