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父母育有4女,父亲于96年去世,给母亲留下两间平房(约50平米),母亲由我们四姐妹共同赡养。98年房屋拆迁,大姐提出住新房,母亲考虑到怕要不到大房,同意由大姐找关系并出资2.8万分得一套两室一厅的福利房(约80平米),装修居住至今。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当时我们其他三姐妹没有提出异议。现在母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我们三姐妹认为应该由四个人继承这套福利房。

其它综合
2007-03-04 00:06: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