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舅舅,他是残疾人,他和我舅妈在很久以前就离婚了,他们有一个女儿,离婚后他女儿一直和我舅妈在一起生活,我舅舅就一直由我妈妈和我四姨再照顾,虽说他也请了保姆,但是也有一些东西是需要我们帮忙的。我舅舅的厂于2003年倒闭了,他拿了5万圆的买断的钱。我妈妈在2005年底买了房子,完全是用的自己的钱(我家境比较困难),他曾经给过我妈和我四姨每个人5000圆钱。在2006年12月份的时候我舅舅去世了,他的那5万圆钱只剩下了2万,于是我舅妈就说我家的房子是用我舅舅的钱买的,他们现在要告我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