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7年,我一位朋友遇到经济困难,我出于好心借他人民币三万元,并以其房产证作为抵押,他答应一定会还钱。
2、后他因为再次遇到困难,找我拿回房产证去银行贷款(此时三万没归还),我因为同情,就交给他房产证,后又因他好赌,生意还是血本无归,还钱一事就这样一直拖了将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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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清楚欠条上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没有你可以起诉,如果约定了还款时间,你很可能已超过了诉讼时效,至少你得为此采取补救措施.执行虽难,但3万尚不多,所以你不必对此过于担心,关键是你得先赢了官司.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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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