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我和朋友回家途中,误以为身后来的车是出租车,我朋友便将其拦下,双方发生争执后动手打了起来,后我朋友用水果刀将其中一人一刀扎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而我在这其中,从拦车到打架一直没有参与,这在公安的卷宗中可以找到,他们拦车时,我在离他们前方十米处打电话,打架时我一直在拉架,后和我一起的都跑掉了,唯独我看有人受伤了,没跑。到公安机关后又积极配合调查。公安机关也没对我作出任何得处罚。本以为没事时,对方一纸诉状将我们在场的5人都告上了法庭,要求我们附带民事责任,对其进行赔偿。现判决结果是,致人死亡的被判处无期徒刑,承担70%民事责任,我与其他2人每人承担10%。我们5人中有一人(刀还是这个人的)由于没有应诉没承担任何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