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藏拉萨一家矿业公司工作,近期公司因为高层变动要进行较大规模的人事变动。
在这个节骨眼上,我怀孕了,其间公司领导曾找我谈话,公司想留我继续在公司工作。但是出于高原海拔高的原因,我无法继续在公司服务,因此公司想以我不能在公司服务为由,或者不付我产假工资,或者让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我不同意,他们就不提前给我产假,让我因为旷工天数过多开除我!
现在我该怎么办呢?应该同意公司的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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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拿产假工资是你的权利,千瓦不要理他们,只管在家休息,到时候他们不发工资,你提出仲裁,还可以要25%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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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15天,产后75天是基本产假
且不能安排一些孕妇禁忌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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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调整工作岗位,单位无权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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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期,哺乳期,单位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产假期间工资应该照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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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